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随着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在保障农民生活、促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2年8月3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城镇化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流转机制研究”实践团队来到了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团队成员张梓阳与镇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尤恒处长就宅基地审批、流转、退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访谈,希望通过本次调研了解镇江市宅基地工作的相关情况。
本次访谈分为两部分,开放式访谈与结构式访谈。
在开放式访谈中,尤处长结合相关政策及案例,介绍了镇江市宅基地基本工作情况、宅基地流转、退出的主要制度情况。其中特别强调镇江市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市41个能够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的镇(街道、园区)中,有38个开展了审批,覆盖面达92.68%,列全省第一。镇江市“三农”干部奋力执笔在镇江大地上书写成绩,勇于争先、团结拼搏、接续奋斗,高质量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在结构式访谈中,我们了解到镇江市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制度的保障情况、具体方式,镇江市坚持疏堵结合,明确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尊重农民意愿,明令农村宅基地“四个禁止”——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为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支持。此外,镇江市正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积极探索开展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激活乡村土地资源。
农村宅基地涉及千家万户,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镇江市正加快规划编制,开展盘活利用,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村住宅,激活农村发展要素和活力,形成工作合力,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形成有序管理格局、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激发发展活力作出贡献。我们坚信,农村发展之路会在政府的有力作为和人民的积极遵守下走得越加稳健、越加长远。(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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