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原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洋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媒体记者闫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