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1月29日电(记者邵鲁文)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日前出台《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厘清高校职称评聘中政府部门与高校的职责边界,同时进一步破除“四唯”倾向,明确以知识、能力、业绩为核心内容的职称评聘标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春艳介绍,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对激发高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但此前山东一些高校评聘工作机制不完善、操作不规范,影响了职称自主评聘的效果。为此,山东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高校人才自主评聘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山东要求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加大职称评价工作中创新成果、效益评估、专利发明的权重,着重突出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岗位业绩贡献,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
山东规定,在职称评审工作中,高校应采取“多维”评价方法。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以同行评议的定性评价代替量化评价,以“科学研究全周期评价”代替定期评价,保障部分高校教师科研成果可以“十年磨一剑”。此外,鼓励高校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打破高校人才评价“一步一步爬台阶”,允许越级申报、评聘。
此外,管理办法中全面厘清了政府部门与高校的职责边界,充分尊重高校的发展实际和用人主导权,高校在核准的岗位数量内,可以自主制定评聘方案,自主组织竞聘上岗,人社、教育和高校主管部门只负责职称评聘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