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记者齐琪、刘硕)记者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1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813件3243人,同比分别上升12.3%和12%,通过办案追缴欠薪约1.68亿元。
劳动报酬关系基本民生。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据介绍,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对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打击、从严惩处。2021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16件732人,提起公诉1256件1382人。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积极悔改、尽力补救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对提起公诉的提出轻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大程度地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更好地维护劳动者薪酬权益。2021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893件953人,同比分别上升55.3%和50.8%,不起诉1031件1244人,同比分别上升4.1%和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