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子午岭林区法院对一起团伙盗掘古墓葬案作出一审宣判,涉案14名被告人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五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为庭审现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19年,被告人杜某荣、高某、郭某等14人时分时合,在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盗掘古墓葬29座,盗得文物42件。经文物考古单位鉴定,被盗掘古墓葬中,有3座为战国晚期墓葬、8座为汉代墓葬。被盗物品中,6件为三级文物,其余36件为一般文物。盗掘活动对墓地本体影响较大,对墓地的完整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对墓葬所蕴含的科学价值和研究价值造成了严重破坏,对该地区历史文化和考古研究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