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下达资金10.64亿元,对全省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发放300元“爱心消费券”。
发放“爱心消费券”立足于保障岁末年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同时对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繁荣市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由省财政全额负担“爱心消费券”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省级安排资金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提高消费券发放额度。
同时,用足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省财政厅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设立“2023年爱心消费券”专项,专项调拨国库现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市县基层,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省财政厅联合省商务厅、省民政厅及时印发“爱心消费券”发放操作指南,做好“爱心消费券”发放、核销、清算等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和相关部门联动,确保在春节前发放完毕,2月底前使用核销完毕,省财政厅在3月底前对各市县资金的核销情况进行清算。(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胡舒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