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周”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文明村镇创建,3月1日上午,苏庄村在村委会议室开展了“学文明条例促文明行为”活动,专题学习《条例》,包村领导、南曹办事处副主任单书和村“三委”干部、村民组长、党员志愿者等3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袁永安对全文进行了逐条领学,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该条例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是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志着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应对和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事处副主任单书立指出,苏庄村全体村组干部要联系自身实际,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在下一步开展工作和走访群众过程中,做好宣传,倡导居村自觉做文明新风的宣传者、引领者、践行者。要求全体村组干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争做新时代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通过专题学习,加深了大家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理解,切实认识到遵守文明行为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将文明的种子植根于心中,自觉遵守文明条例,共创文明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