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让老年人得到应有的照应是社会之责,也是民心所向。近日,刁大爷夫妇就面临着这样的困境,耄耋之年,失去了劳动能力,又遭受了来自子女的“背刺”,为此,息县法院关店法庭设置巡回法庭,协助化解纷争,挽回亲情。
基本案情
年过八旬的刁大爷夫妇育有五个子女,眼看着孩子们都长大了,夫妇两人却落了一身的病。因为没有生活来源,两人的平时饮食起居都需要人照顾,时间一长,五个子女开始互相推卸赡养责任。生活无着落的两夫妇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五个子女支付赡养费并承担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王波仔细审阅了案件材料,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该案。一方面考虑到刁大爷夫妇年岁已高,腿脚行动不便,居住地距离法庭较远;另一方面,对于赡养纠纷这类具有浓厚家庭色彩的案件,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不仅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审理经过
巡回审判设在刁大爷夫妇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邀请了部分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审中,老人的长子和次子针锋相对,因为老人给子女分配土地的不均衡问题,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指责,说到激动处,甚至拍桌而起。
王波及时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言论,“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你们的父母都已是80多岁的高龄,多年的照顾,已为人父母的你们一点也不顾及吗?何况上行下效,你们的孩子也在学着何为孝道。”在一番推心置腹的劝解下,两人才终于平静下来。承办法官再次向其阐明身为子女应当承担的法定赡养义务,劝诫他们,子欲养而亲不待,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互相多一些关爱,少一点计较,共同维护好这个大家庭……
庭审中,考虑到赡养费的具体金额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计算,故决定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均表示,赡养纠纷在村里其实并不少见,通过这次实际参与旁听,大家对法定赡养抚养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也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威严。
法官说法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年老时,理应得到子女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慰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本案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既满足了基层群众对便捷、高效解决法律问题的需求,也能促使法院更深入了解案情,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作出更加公正、合理的判决。同时,巡回审判将庭审开在群众家门口,以现场说法的方式为群众上了一堂更生动的法治课,对于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息县法院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践行能动履职,开展多元化巡回审判,将巡回办案与法治宣传活动相结合,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为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公正的社会贡献法治力量。(郝昱玮 李泽昌 范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