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眼中的一抹新绿。树林不仅能防风固沙,还能美化环境。息县自古具有“江南北国、北国江南”的特色,森林植被丰富。近年来,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升,但盗伐、滥伐的现象时有发生。
盗伐、滥伐林木,自以为没啥问题,但这种做法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有可能被判处刑罚。
那什么是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息县法院集中审理了一批盗伐林木案、滥伐林木案。在此次集中审判过程中,法官告知当事人其行为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被告人主动表示认罪认罚,绝不再犯。
法官提醒,我们要以案为鉴,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生态环境关乎大家的身体健康,也关乎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天蓝水绿山青是我们始终的追求,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决不碰生态“红线”,不触法律“底线”。
息县法院坚持在审判中不断强化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全面公开环资案件审判过程,努力实现裁判结果兼顾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息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生态治理,为美丽息县建设贡献法院力量。(郝昱玮 李泽昌 杨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