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进行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监管,确保培训服务交易安全。
一直以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学生(家长)权益。为加强监管工作,教育部等六部门近日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做好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预先收取的学员培训服务费用的监管,明确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
我省六部门发布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对本地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现有机构数量、类别类型、现存状态、营改非机构数、执行政府指导价机构数、在读学生人数、未消课程金额、资金监管机构数、资金监管金额、欠薪额、现有教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预收费托管、风险保证金、培训收费专户监管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通过排查,在全面、精准掌握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涵盖预收费收退费、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风险预警及处置等各环节的资金监管制度和监管平台,实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全覆盖,稳妥处置“退费难”“卷钱跑路”等存量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是否纳入资金监管情况,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专项督导检查和年审年检的重要内容。(记者 冯军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