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省委依法治省办获悉,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统一部署,即日起,我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于4月21日起正式开始,10月底前完成集中查纠整改。针对“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针对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针对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针对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等。针对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
专项整治期间,广大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12123交管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