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事件。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管理、救助应急响应、灾后救助等8个部分组成。据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现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23年编制,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对《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对比梳理发现,新修订的《预案》对组织指挥体系、灾情信息管理以及救助应急响应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根据《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包含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救灾工作组等。“在组织指挥体系方面,《预案》对新整合设立的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救助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细化了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具体包括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5个方面职责,救灾救助组织指挥体系更加完整。”据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调整和反馈意见,《预案》对部分救灾工作组职责和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确保各单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作用发挥。
《预案》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灾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灾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灾情信息等情况。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相关信息“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上报。在灾情管理章节,增加了严格落实灾情报告责任规定,确保灾情数据及时、准确、全面。
《预案》明确,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且必要时,省委、省政府直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记者 王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