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申请人吕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且刚从医院出院,执行局局长刘光明带领执行干警亲自前往申请人家中,将执行款送至申请人手上。
2022年4月,在西平县解放路,赵某驾驶无号牌四轮车由施工工地门口倒车到解放路机动车道时,与吕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吕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吕某与赵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经鉴定,吕某伤残等级为四级。西平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赵某赔偿原告吕某各项损失共计160636.6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始终未履行,吕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对其进行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进行冻结,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查封。但被执行人赵某并不配合,且对判决书不服。为彻底执结案件,让当事人做到心服口服,执行干警几次上门,同赵某释明法律规定,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从情感的角度对他加以劝说。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引导下,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执行只是手段,兑现当事人的权益才是最终目的。西平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线上线下齐发力,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千方百计查人找物,最大限度地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力争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冯占华 杨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