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南县王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可耕地承包经济纠纷,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调解,当事人双方成功达成和解。
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原因是:王岗镇罗庄村村民胡某某将自家3.4亩耕地承包给同村村民张某某耕种已5年整,张某某前三年按照双方的约定将每亩600元承包费给付了胡某某,但是最近两年的费用一直未给付,胡某某向张某某索要无果后,于是到王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了解到纠纷事实后,约见双方当事人现场开展调解,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承包关系事实清楚,向两人讲明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关系确立与履行的相关法律知识,同时从道德层面劝解张某某要言而有信,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张某某按照之前约定给付胡某某土地承包费。
长期以来,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以“三零”平安创建为牵引,以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确保社会稳定,为平安汝南、法治汝南建设夯实了法治基础。(吴国华 周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