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亲兄弟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被告系亲兄弟,原告称被告租赁自己的土地,承包费为一年1500元,但2019年至今被告未按时缴纳租赁费,原告遂诉至法院。被告称土地租赁费为一年1000元,2022年之前的租赁费均已结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樊浩强考虑到双方是亲兄弟以及该案件的社会影响,抱着“调解为先”的原则,从法律法规到骨肉亲情,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普法律,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多体谅、多包容。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告主动放弃索要租赁费,被告也解释争地的原因:涉案土地中有3亩是原被告母亲的,自从被告种了这三亩地,每年就额外向其母亲支付1500元。若归还土地,母亲的赡养问题需要另外协商。
针对被告想法,法官表明:“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和你种不种地没有关系,这是为人子女应该做的”!并当场让被告联系其母亲,询问三亩地的分配问题,其母亲明确表示她的地可以平均分给孩子们,但是需要孩子们共同赡养,或者让孩子们自己协商具体怎么分地。电话挂断,双方都陷入思考中,承办法官继续多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普之以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解除合同,被告归还土地,由原告额外支付母亲的赡养费。至此,双方对于土地和母亲的赡养问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院审理案件并不仅仅要走完诉讼流程,更要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之后的工作中,西平县人民法院会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切实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冯占华 张苗苗 杨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