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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法院:利用网络侵犯名誉权?道歉+赔偿!

来源:​西平县人民法院 2024-06-28 11:23:32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法院对财产、房屋等进行强制执行,如果遇到拒不履行裁判文书中要求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停止侵权等行为,那该怎么办呢?且看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执结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蒋某、石某、郑某三人与刘某本是好友,经常一同游玩并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后因为意见分歧,刘某深感自己受到三人孤立,于是在自己开通的直播间中长时间、多次对蒋某、石某、郑某三人进行言语辱骂、侮辱、诅咒,三人认为刘某的不当行为致使自己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到严重损害,经多方调解无果后,三人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在自己开通的直播间向原告蒋某三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蒋某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每人10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拒绝执行,蒋某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梅泽宇考虑到名誉权纠纷案件的执行比较特殊,难点在于如何让被执行人刘某心甘情愿道歉以及通过何种方式致歉。为此,梅泽宇查看大量相关案例、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进行沟通、劝解,从双方之前的友情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从法理的角度告诉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刘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申请人蒋某三人当面道歉,写下了保证书,并亲自将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到申请人蒋某三人手上,案件顺利得以执结。

法官提醒

​西平县人民法院:利用网络侵犯名誉权?道歉+赔偿!

近年来,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因其用户群体多、传播迅速、舆论影响大的特点,深受广大群众喜爱,部分人更是图一时之快,泄私愤,利用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对他人名誉权造成了侵害。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布言论应当实事求是、遵守法律法规,一旦越界,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冯占华 于会鑫 朱可萱)

​西平县人民法院:利用网络侵犯名誉权?道歉+赔偿!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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