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众所周知,但仍有驾驶员心怀侥幸,酒后驾车上路。近日,驻马店驿城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并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坚决拒绝酒醉驾。
7月2日23时许,陈某驾驶白色小轿车行驶至丰泽路,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现场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陈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1mg/100ml。民警依法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切莫因酒而生悲饮酒驾驶千分险远离酒驾平安行。(刘勇伟 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