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犯罪,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2024年9月13下午,西平县检察院驻芦庙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刘淑红一行三人来到芦庙初级中学,深入课堂集中开展以“与法治共成长,做有志好少年”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
法治副校长刘淑红在课堂上用身边实案例给学生普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培养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行为习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大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为主要内容。
芦庙初级中学将这次法治教育活动作为法律进校园、维护校园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西法守协【2024】14号文认真学习与执行,积极开展相应的法治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养成教育,培养具有良好习惯的学生。同时,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将“再学习,再落实”作为学校“强化安全教育,细化安全工作”有力保证,以确保无一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使全校师生在安全、有序、和谐的环境中学习工作。(冯占华 陈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