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墨刑,先以刀划破面部,然后在伤口处徐上墨炭,使受刑者脸上留下永桓的印记,这种刑罚既是肉体折磨,又是精神摧残。
是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表示犯罪的标志,以后再也擦洗不掉,是上古的五刑之一,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
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修订《大清律例》时才被彻底废除,前后沿用时间长达数千年。是封建国家刑罚制度中的正刑。在汉文帝废肉刑之后,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中鲸刑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被废除,而成为国家刑罚制度之外的一种私刑,根据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和喜怒可以随意使用。鲸刑
黥刑 (qíng xíng )又名墨刑 (mò xíng) :古代五刑之一。刺字于被刑者的面额上,染以黑色,作为处罚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