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暂停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业务办理工作的公告》——2024年1月1日0:00至2024年1月14日24:00需暂停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业务办理工作。
据商丘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做好商丘市与永城市医保系统合并上线工作,2024年1月1日0:00至2024年1月14日24:00暂停服务范围为:暂停办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医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基本医疗的人员新增、人员中断、在职转退休、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河南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厅)等线上线下公共服务渠道将全部暂停,查询功能不受影响。暂停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待遇医保服务,待业务验证后再开通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待遇医保服务,暂停生育服务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手工结算。暂停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医保服务,待业务验证后再开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医保服务。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温馨提示,暂停期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受影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业务不受影响。同时,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合理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并请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相关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商丘日报融媒体记者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