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明确提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
草案同时明确,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关于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晨介绍,贯彻落实选举法的规定,考虑到近年来我国人口数量有所增加的实际情况,决定草案规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约每70万人分配1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其他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草案同时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12名,台湾省暂时选举1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选278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应选归侨代表35名。
根据草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记者罗沙、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