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邓州湍河派出所及时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对违法嫌疑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有力打击了危爆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辖区安全。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指示精神,及时消除涉爆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内治安稳定。邓州市公安局湍河派出所根据辖区处于城乡结合部的特点,利用禁燃宣传喇叭和宣传资料对群众就禁燃禁放的规定进行反复的宣讲,并且深入辖区内开展严密的大排查。然而仍有不法分子为了蝇头小利,把目光盯在了烟花爆竹上面,只顾赚钱而忽略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2月15日,湍河派出所民警周利红,辅警周群伟、关应峰在例行走访排查时,发现人民路与穰城路交叉口某副食店,在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副食店老板刘某传唤至所内调查。经审查,刘某对其非法私自存放、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相关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收缴。(杜明 何玉飞 尹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