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旗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通过视频侦查,循线追踪,一举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祁某某,成功破获系列盗窃学生财物案件。5月21日,犯罪嫌疑人祁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17日职高一学生报警称:放在电动车储物盒的平板电脑丢失。接到报警后,城郊派出所副所长黄泰峰立即开展调查走访,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及衣着特征。经分析研判,该犯罪嫌疑人作案三起,涉及社旗职专、第二初级中学两所学校。大部分学生将财物放在电动车储物盒内,这就给了祁某某可乘之机,其作案时间均选择在学生上课期间实施盗窃,严重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尤其是临近高考和中招,学校及学生家长反应强烈。
5月20日,在县局研判中心和情报中心的协助下,经过民警大量走访和细致调查,犯罪嫌疑人祁某某被抓获归案。对于5月份以来在社旗职专、第二初级中学盗窃学生财物的犯罪事实祁某某供认不讳。
经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进行分析,从发案地域看:街面、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饭店等区域为此类案件的多发地带。从发案时间看:全天时段均有发案情况。从作案目标来看:侵害对象是摩托车、电动车内财物。从盗窃物品看:主要是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我们以后要注意的是:不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还有一些大额现金,放置在电动车的车前储物盒、座椅下面或者后备箱内,一定要随身保管,这样才不会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盗窃车内财物属于可防性案件,只要我们的车主提高警惕,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就可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是车主防范意识淡薄。一些车主防范意识差,出于侥幸心理,麻痹大意,放松警惕,随意将现金或贵重物品放置于车内, 主观上将摩托车、电动车当成“移动保险箱”。
二是作案手法技术含量低。因为电动车后备箱设施很简易,钥匙形同虚设,是很容易被打开的,甚至一些后备箱是用橡皮筋捆的,可以直接拉开的,而且也有不少人有把物品放在后备箱的习惯。
三是作案随机性强。犯罪分子作案时间都较短,一般不会超过1分钟,可随时随地在路面,针对停放车辆下手。(杜明 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