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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女子不赡养母亲撒泼耍赖 畏惧法院惩戒写下悔过书

宛城女子不赡养母亲撒泼耍赖 畏惧法院惩戒写下悔过书
2019-07-02 15:11:32 来源:中华网河南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而家住南阳市宛城区的李某却拒不支付母亲的赡养费。在执行过程中,她为了躲避执行反锁家门拒不配合,直到被带至法院,该女子仍旧上演各种撒泼耍赖手段,执行干警便对其采取强制措施。7月1日,该女子因畏惧惩罚在拘留所里写下悔过书,履行了义务。

被执行人李某兄妹四人,她是小女儿,其母亲刘老太今年83岁,自丈夫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今年2月份,因为赡养问题,刘老太将自己的四个孩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20000元。今年4月份刘老太因病住院,除了大女儿在身边照顾,几个孩子因为医疗费互相推诿扯皮 。而刘老太正在医院治疗,经审查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宛城区法院决定先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刘老太的长女和次子在她住院治疗期间已履行完毕。她出院后,其长子和小女儿在干警多次做工作后,依然拒不支付赡养费。

6月28日清晨,该法院执行干警冒雨找到李某住处,她知晓法院执行干警在门外后,反锁家门藏在家中,执行局局长王永兴用扩音器在门口通报其拒执行为将产生严重后果后,她打开门却坐在床上拒不配合。被干警强制拘传至法院后,李某躺在执行局办公室的地上撒泼、哭闹,还辱骂自己的母亲和执行干警,以母亲偏心为由不愿支付赡养费。鉴于李某的言行,执行干警果断对李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对其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

李某进拘留所的次日,刘老太的长子被传唤到法院,在执行干警对其宣布拘留之前,他连忙履行了赡养费。

在拘留所呆了一段时间的李某终于害怕了,联系其家人于履行了全部的赡养费。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训诫,提前解除了对她的拘留措施。(杜明 周勤)

标签: 宛城 女子 不赡养 法院 悔过书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