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伴随着一声声巨响,一栋违建房屋被两台大型机械退成一片废墟。12月9日上午,被执行人邵某某违法占地建造的房屋被唐河县法院依法强制拆除。本次行动取得唐河县委政府的有力支持,公安机关、当地政府部门及2名县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和监督本次执行活动。
该案被执行人邵某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马振扶镇马振抚村委486平方米土地建房,属非法占地行为。2018年6月14日唐河县国土资源局对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该处罚决定生效后,邵某某拒不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后县国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奔赴现场实地查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与镇政府、村委会沟通联系,共同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的不利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唐河县法院裁定准许对该建筑物实施强制执行。
执行活动开始前,唐河县法院根据此前掌握的案件情况制定了详细预案。执行当天,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唐河县法院干警与马振扶镇政府干部、镇派出所干警的通力协作下,装载机和挖掘机的轮番作业,违法建筑得以拆除。强制拆除行动历时5个多小时,完成了对拟拆除房屋的清场、清点和转运物品、拆除房屋、转运建筑垃圾等工作。
县人大代表赵庆举表示:“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房屋违反了国家土地政策,该违章建设建设在水库边上,还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强制拆除让当地群众拍手称快。”(杜明 吴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