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官、张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几天可把钱给我要回来了,这下我可能安心过年了!”1月15日上午,申请人宋某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拿到了6万余元的执行款后向干警高厦、辅警张涛连连道谢。
申请人宋某2015年借给被执行人刘某现金12万元,口头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刘某2017年和2018年两次还款6万元及利息,剩余款项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宋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宋某借款6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宋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于1月9日立案后,案件先进入执行局查控组,查控组通过网络查询刘某财产信息,发现刘某名下有轿车一辆,当即将案件转到实施团队,实施团队干警高厦、张涛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1月14日晚,张涛电话联系了刘某,刘某表示自己现在能凑到2万元,愿意到法院去协商解决。
1月15日上午,刘某带着2万现金到了法院,执行干警通知了申请人,协调双方协商解决。申请人要求偿还全部欠款。执行干警告知刘某,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一旦强制执行,其名下的房产、车辆将会被法院查封、拍卖,且申请人还要求本息一分不少。刘某请求申请人放弃部分利息,申请人当即表示愿意大部分利息,刘某随即打电话联系家人将执行款凑齐当天上午就送到法院,交给了申请人,申请人申请结案,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临走时,申请人连声向干警道谢,被执行人也向干警鞠躬致谢,感谢执行干警协调双方协商结案,让她也能过个安生年。(杜明 周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