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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公安:为私利毁交通标线 “暗”砸设施法不容情

新野公安:为私利毁交通标线 “暗”砸设施法不容情
2020-11-03 16:57:16 来源:中华网河南

新野公安:为私利毁交通标线“暗”砸设施法不容情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10月以来,新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多个位置规划增设了停车位,有效缓解了群众停车难的问题。然而,有些商铺老板认为门前的停车位有碍生意,便对这些停车位“动起了手脚”。

2020年10月29日18时许,新野县公安局汉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纺织路二棉生活区门口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拿锤子砸停车位的标示线,民警当即将该女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人赵某某认为自从门口规划停车位,影响了自己灶具店店面的视线和生意,为一己私利,赵某某趁天黑用锤子将停车位的标示线砸毁,没想到触犯了法律,赵某某悔不当初。

目前,赵某某故意损毁停车位标示线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将破坏的停车位标示线恢复原状。

警方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涂改、损毁及盗窃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护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外,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市民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爱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动抵制和举报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杜明 王晶 杨峰)

标签: 新野 公安 毁交通标线 法不容情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