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声明:
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跃峰有效财产线索(包括动产、不动产、现金、存款、股票、有价证券、现住所等)并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债权金额的10%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2.悬赏期限至全部债权执行完毕为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案情介绍:
本院依法受理乔娟申请执行李跃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跃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发出悬赏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姓名:李跃峰
身份证号:4129241975****3151
住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办事处龙王庙村474号
执行案号:(2021)豫1391执恢15号
执行法院: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1745627元
如有线索请联系:
悬赏举报电话:16603770988
联系人:范法官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