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表姐,我们都是很近的亲戚,出于信任,我才借钱给她,没想到她拖了一两年都不给我,我没办法才到法院来起诉她。”原告郭某气愤地对唐河县法院法官胡红林说道。
2018年10月25日,徐某因资金周转,向郭某借款128000元,期间徐某偿还了部分借款。2019年9月20日,双方核算还余107188元未还,就该笔款项补签了借款协议,约定徐某一年内还清107188元借款。后徐某未归还借款,郭某多次向其催还未果,盛怒下将徐某诉至唐河县法院。
2022年2月10日,承办法官胡红林接到案件后,积极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但是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和手机号,未能联系到被告。后经走访调查终于联系上被告,然而被告得知是法院来电后,情绪非常激动。
“你别生气,咱们先把情绪平复一下再说。”胡红林法官耐心劝导被告冷静,被告这才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徐某是我的表妹,我确实在她那里借了十几万块钱,到现在没有还。但不是我不愿意还,近两年我经济确实太困难了,还有很多外账没有要回,导致我没有能力还账。我和她平日感情很好,我如果有钱一定还她,我现在也在郑州努力地筹钱。”
与被告沟通后,胡红林法官这才了解到原、被告是一对表姐妹,且感情素来不错。为更好地化解双方矛盾,维护好二人多年亲情,她决定以亲情为突破口来调解案件。
由于手头还有其他案子要忙,胡红林当即让法官助理吴翔与原告进行了沟通,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实际情况,争取原告的理解。沟通过程中,法官助理吴翔得知原告在北京打工,近期没有办法回唐河。考虑到群众时间及诉讼成本问题,他向胡红林法官建议使用“云间”庭审系统,线上对案件进行调解,减少当事人双方的诉累。
2月18日,通过“云间”庭审系统,胡红林法官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线上“面对面”沟通。
“徐大姐,你和郭大姐是表姐妹,关系向来亲厚。当初她借款给你是出于亲情,也是出于对你的信任。你到期不还钱,于情于理都是不对的,这种做法伤害了姐妹感情,令亲人心寒。你换位思考一下,十几万也不是个小数目,每个家庭都要生活,亲人之间只有相互信任、相互扶持,才能走得更长远。”胡红林法官向被告做了细致的释法析理。
经过一番劝解,被告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知道自己欠钱不还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亲情关系,也让自己丧失了信誉,当下就向原告道歉,并承诺一年内分两次偿还完借款。
在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原告也理解了被告的难处,同意以上还款方式,并向被告表示原谅。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8天就圆满解决,让失和的姐妹重拾亲情。
近年来,唐河县法院充分发挥诉源治理效能,有效发挥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努力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司法为民。(供稿:谢瑾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