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郝法官,也替我们木工兄弟们感谢你!”4月7日下午,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石某,在桐柏县法院执行局办理结案手续时感激地说道。
2021年10月,申请人石某某与被执行人彭某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经桐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彭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应支付的款项始终未能兑现。多次催讨未果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详细了解了案情,得知申请人石某某与被执行人彭某某原本关系较好,彭某某并非故意拖延工资,因为疫情等原因生意受影响,资金周转不开。另在工资的核算环节存有分歧,双方心里暗自生“结”。根据这些情况,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做思想工作。解开“结”后的彭某某表示愿意筹款偿还拖欠石某某带领的木工班组的工资。
4月7日上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先支付5万元现金,余款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