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淅川县法院闫红照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精神病人打伤人的赔偿案件。经过实地走访查找线索和司法匠心反复调解,原告谅解了被告方,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恩怨得以成功化解。
2021年6月20日,原告张某与被告党某发生口角,党某打伤原告的头部和左肩,报警后经淅川公安鉴定,原告损伤构成轻伤二级,但被告党某作案时患精神分裂症,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民警协调赔偿无果,张某将党某及党某的法定监护人肖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5193元。
党某的母亲年过古稀并有智障残疾,老人独自带党某生活,原本就比较艰辛,现又被人起诉,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这种情况,团队长闫红照和王书刚驱车前往党某的家中,结合村干部寻找其它监护人,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走访,了解到原告党某享有民政部门的照顾款项,由其哥嫂代领。有了这个关键线索,即通知其哥嫂来到法院与原告见面调解,起初哥嫂态度强硬,拒不承担,调解员王会娟耐心详细的向双方阐述法律问题,希望双方均能考虑到对方难处。张某因受伤花费了医药费又因休养减少了务工收入;党某系精神病患者,其母亲独自带党某生活艰辛不易,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此事。双方最终以6000元成功调解。
“调解表面上解决的是‘事’,实际上开解的是‘人’,把人说通了,事情自然也就调解成功了。”经过速裁团队反复的沟通和劝导,双方放下了芥蒂。最后,在法院法官查找线索和调解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项由党某的哥嫂一次性支付受害方。(杜明 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