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公民国家安全意识,让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为南阳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普法宣传。4月15日,南阳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结合“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的活动主题,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彩页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线上线下答题。4月11日下午,南阳中院组织各部门干警代表参加国家安全知识测试,提升法院干警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同时,在南阳中院“天平南阳”官方微信开辟板块,设置国家安全知识测试题,组织两级法院干警在线参与答题,进一步提高干警对国家安全的认识。
营造浓厚氛围。在做好对外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制作、转发国家安全相关内容,在院机关大门口悬挂活动宣传标语,制作展板2个,宣传版面4个,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下一步,南阳中院将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载体,强化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全民关注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聚焦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杜明 江国珍 郑娜)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