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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法院:疫情当前破万难 快审快结营商案

邓州市法院:疫情当前破万难 快审快结营商案
2022-04-28 12:38:50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邓州市法院法官排除疫情、送达难等重重阻碍,通过网络大数据查控、网上视频庭审等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快审快结3起涉异地当事人的营商环境案。

千辛万苦找到人 网络调解履行快

在原告某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与被告李某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接到案件后,法官闫静立即按原告提供的电话联系被告,但一直无法接通,后向原告询问也未得到其他有效的信息,原告也做好了公告送达的准备。为提高案件的办理效率,闫静千方百计利用智慧法院办案系统上的数据查控方式最终查找到了被告的联系方式。在与被告取得联系后,她苦口婆心地向其阐明利害关系,最终被告同意偿还借款。因原、被告均在外地,在征得了双方同意后,4月18日闫静组织双方进行了网上庭审,在庭审中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同意在2022年4月22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本息合计6200元。

庭审结束时,闫静劝说被告一定要信守承诺,按照调解协议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违约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支付原告本息,既丢了诚信还要承担更多的违约责任。李某被闫静真情实意的劝说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打动,当日就立即找人帮忙偿还了欠款。如此好的庭审效果,就连作为该公司委托代理人的付某都喜出望外,在电话里连连向法官道谢。

疫情影响收入减 高效庭审解纠纷

在原告某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所在地长春)与被告宋某为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于2022年4月18日立案,闫静及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考虑到疫情和当事人的往返成本,在征求双方同意后,4月22日,闫静组织双方通过网上庭审系统进行调解,在她的居中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疫情造成收入减少而无法及时偿还借款的宋某最终同意分四批于7月22日前还清全部欠款及利息共计36000余元。

集中隔离难开庭 主动出击促调解

在原告武汉市某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为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于2022年4月8日立案,原定于2022年4月20日开庭审理,开庭前一天原告方代理人作为次密接者被当地防疫部门集中医学观察,无法按时参加庭审,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闫静决定主动出击,积极联系被告,询问意见,在与被告分析了利弊后,其最终同意与原告调解。多次的电话及微信沟通后,双方最终于4月22日通过网上庭审系统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张某自愿于1个月内返还原告居间费用20万元。

庭审后,原告方在电话里对闫静说:“因疫情被集中隔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处理的案件,在你的积极协调中得到快速解决,真是太感谢了。”

上述案件的快审快结正是邓州法院今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会议精神的生动写照,该院要求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按照当天立案、及时送达、能调则调、快审快结快执工作要求,快速高效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将能动司法贯穿案件始终,为推动邓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杜明 朱小旭 闫静)

标签: 邓州 法院 疫情 营商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