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的稳定,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公民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4月29日,方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县城文化路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
图为县委副书记胡红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刘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宏伟等县领导及公检法部门负责同志现场指导宣传情况。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普法彩页、咨询解答等形式,向现场群众宣传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以及法律条文,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16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人次,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今后,方城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准确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原意,扩大舆论引导,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杜明 程远景 穆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