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5月30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在邓州市人民公园开展“六·五环境日 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释法答疑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讲解《环境保护法》,详细解答涉环境法律问题,宣传节约用水用电、绿色低碳出行、实行垃圾分类等有效保护环境方式,引导居民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
本次活动共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单3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余人。通过宣传,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环境保护能力和意识,受到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尤其是对垃圾分类不是很了解的老年人,对法院此次开展的宣传活动纷纷表示很必要、很及时,增强了群众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观念和意识。
近年来,邓州法院立足该市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江(汉江)大流域治理中的源头地位,在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内设立环资审判团队,实行“民、刑、行三审合一”归口办理,提升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也促进了环资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在下一步工作中,邓州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和提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为打好“净空、净土、净水”保卫战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杜明 兰庆亚 朱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