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永安路某小区的业主张女士向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社区民辅警反映,称自己把车停在某小区公共停车位上,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发现车子被邻居的车挡住,对方还声称是他家的停车位。
接到群众的诉求后,社区民警立即赶到该小区,只见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小区的地面公共停车位上,被一辆棕色的车挡住,而棕色车的车主,则靠在白色车子旁边,也不挪车。经过询问得知,张女士早上打电话让邻居李某挪车时,还被李某骂了一通。为了弄清楚车位的归属问题,社区民警找来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王某,从小区物管王某那里得知,车位确实是公用车位。原来,这个车位以前是交钱的,后来物业就取消了交费,但业主各自停在哪个车位已经停成了一种习惯,自认为停在哪个车位就是各自的“专属车位”。
在物业出来澄清事实之后,社区民警从法理、情理多方面进行劝解,对双方进行法制教育。最终,李某表示自己的车挡住邻居张女士的车“理亏”在先,张女士也表示应该收敛脾气,双方均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互相道歉握手言和。
随后,李某主动将车挪开,同时社区民警叮嘱物业在该小区内张贴停车位是公用停车位,不允许私人私自占用的通告,避免造成二次误会。现场群众对社区民警为群众办实事的行为点赞。(供稿:南阳卧龙区政法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