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桐柏县法院在执行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时,向被执行人发出《司法惩戒预告书》,成功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刘某与郭某系邻居关系,2016年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刘某在两家中间路上搭建牛棚,致使郭某无法正常通行。2021年11月,刘某被郭某诉至桐柏县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令刘某限期拆除牛棚。2022年6月,因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郭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要求其尽快将牛棚拆除完毕,但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劝说教育无果后,桐柏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司法惩戒预告书》,告知刘某若再拖延履行,将按照预告书上内容对其进行具体罚款并实施司法拘留等措施。慑于司法惩戒威力,刘某在接到《司法惩戒预告书》后,急忙打电话找来帮工将牛棚拆除。
为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桐柏县法院通过向被执行人发出《司法惩戒预告书》,一方面可通过提前预警的方式,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及时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的实现。另一方面可鉴于被执行人能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而不再启动强制措施,彰显出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杜明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