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联合贾宋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现场支付原告借款6000元,原、被告分别撤回了起诉与反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22年5月,吴某与杨某民间借贷一案在本院立案,承办法官唐书振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杨某领取应诉材料,杨某情绪较为激烈,以双方之间存在多起经济往来为由不认可原告的起诉,并拒绝领取应诉材料。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唐书振到杨某居住地了解情况,经解释杨某领取了应诉材料,按时到庭应诉并提出了反诉。经了解,吴某与杨某双方经济往来较为复杂,矛盾激化已久,以至于多次在辖区派出所报警要求出警。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唐法官到杨某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进行沟通交流,并邀请人民调解委员共同对吴某、杨某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的矛盾已经比较尖锐,与派出所民警及调解员李某沟通以后,商定分工协作,采取“背靠背”调解法,由派出所对吴某、杨某多次因纠纷闹矛盾以至于报警的行为进行说理教育,由法庭结合事实及法律对双方进行辩法析理,由李某对双方进行情绪上的安抚。经多轮沟通调解,最终,吴某与杨某达成和解,双方签订协议并当场履行。吴某与杨某分别撤回了起诉与反诉。
玉都法庭在践行学习“枫桥经验”过程中,通过“法庭+派出所+民调”联合办案的方式将矛盾彻底化解,不仅解决了该起案件中的矛盾,也杜绝了后续矛盾的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玉都法庭将继续发挥联动办案的优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民情的优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杜明 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