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一万多块钱要了半年多终于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8月26日上午,惠先生激动的向邓州市人民法院陈金玲法官说,并为陈金玲法官团队送来一面“热情服务暖民心,司法公正解民忧”的锦旗。
原告惠先生是一位长途车司机。2021年11 月,原告惠先生与王某达成劳务关系,于同年12月离职,但离职后事先约定的月薪及跑车期间垫付的各项费用却迟迟拿不到手。此后,惠先生多次讨要、多方求助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陈金玲受理本案后,详细翻阅卷宗,仔细甄别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在掌握案件情况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成功。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陈金玲当即下判,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惠先生工资6000元、返还垫付费用8175.36 元。双方接到判决后均服判息诉。
至此,惠先生大半年的讨薪之路成功“驶入”司法维权的“快车道”。(杜明 王秋生 孙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