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前段时间是我没把事儿处理好,劳务费我会克服困难按法庭定的时间准时给你们,你给兄弟们都解释解释,别生气!我这里还有一起活儿,你还愿意继续跟我干吗”“中!等手头活处理完,我和兄弟们商量一下给你联系。”9月15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杨楼法庭利用互联网云庭审,突破地域限制,成功调解7起涉农民工劳务费系列案件后,原被告冰释前嫌,现场言和,并表示愿意继续合作。
原来,2021年春季原告张某、杨某等7人经人介绍到被告付某所承包的南阳某地月季园施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被告共欠7原告劳务费共计约57000元,2022年2月7日被告向7原告出具欠条,但迟迟未支付劳务费,原告7人无奈将被告付某诉至法庭。
案件立案后,考虑到案涉农民工,为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将双方矛盾最小化,杨楼法庭庭长刘凯决定对案件进行庭前调解。
后经核实,被告在外地务工,因疫情原因无法到达法庭现场开庭,为切实解决问题,本着便民原则,刘凯采取互联网云庭审方式,让原被告双方进行“面对面”远程调解。
调解中,刘凯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切入,以案释法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后果及要面对的诉讼成本,同时从情理角度劝解,让被告换位思考,体恤农民工的艰辛和不易。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2年10月15日前付清全部劳务报酬的调解协议。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过程中,杨楼法庭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尤其是对拖欠劳动者劳务费的案件,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方式,秉持调解优先、诉求兼听、利益兼顾原则,切实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杜明 程远景 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