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叔叔、阿姨,这些老古语不就是你们长辈来教育给我们这些晚辈的吗?今天你们老夫老妻来离婚,有啥矛盾敞开来和我说说。”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法庭的办公室里,法官闫珊珊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如是说。
闹离婚的是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妻。1988 年5月,王阿姨和张大叔经朋友介绍相识,没多久两人就走到了一起,婚后生育一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 双方性格不和, 张大叔性格急躁,沉迷赌博,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加之后来王阿姨身患疾病,张大叔对其也漠不关心,王阿姨感觉身心遭受到了巨大的创伤,夫妻感情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承办法官闫珊珊耐心倾听了王阿姨的种种委屈,了解了他们之间的矛盾后,发现王阿姨所哭诉种种,皆是因张大叔不懂得理解自己、不关心家庭所致,老夫妻俩的矛盾并不是完全不可调和。闫珊珊随即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调解,来尽力挽回这桩婚姻。
闫珊珊因人制宜,耐心地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法理、情理双管齐下,劝说双方在婚姻中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婚姻观,多一些理解和沟通,少一些抱怨和猜疑;又从婚生小孩未成家着手,引导两位老人不计前嫌,敞开心扉。最终,张大叔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在以后的日子里会承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多为对方、家庭、孩子着想,互相包容理解,共同好好生活,并亲手写下了保证书,交到王阿姨的手中,两人重归于好。至此,一桩即将破裂的夫妻感情得以挽回。
以情感问题为纠纷基础的婚姻案件,在法官看来,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挽回这段婚姻,挽救这个家庭。谈“离婚”容易,但是一时气愤的脱口而出,还是深思熟虑后的长远考量,这都需要慎之又慎,因为一纸判决,不仅仅是一件案件的办理,更是影响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的一生。(供稿:柴波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