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正在王某家里,他人在家。”11月21日上午9点,内乡县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驱车前往城关镇东关某小区,找到了一直规避执行的王某,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
这是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欠申请人李某10万元迟迟不还,李某起诉至法院后经法官调解,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王某在约定的还款时间逾期后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到王某的工作单位寻人未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某被带至法院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其系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工资5000元,完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法官耐心为王某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可能会被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不仅会对自己的声誉和工作造成影响,甚至会影响到子女的前途等等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但王某俨然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依然不为所动,只说现在没钱,等有钱了再还。
执行法官见其听不进好言相劝,遂决定改变策略,为王某办理拘留手续。王某一看法官动了真格,顿时慌了神,急忙打电话联系亲戚朋友借钱。双方现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天上午王某就将先期约定履行的15000元转入了申请人李某的微信账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杜明 王济民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