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162万余元的涉企租赁合同案纠纷,在保障原告方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为被告方公司争取了还款时间和流动资金,保障了公司的后续经营,促使两大企业实现“双赢”。
2015年,原告南阳某商业有限公司和被告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一层房屋出租给被告开设经营电影院。因受疫情影响,被告自2020年起拖延支付原告1628190元房租。在此期间,原告已根据疫情防控原因减免被告部分房租。因被告一直拖欠房租且还款态度不积极,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因涉及两大公司的运营发展,新野法院民二庭乔妍丽审判团队收到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着手研判案件,树立以调解为导向的办案思路,但在电话联系时发现双方矛盾纠纷较大。原告认为被告态度不好,恶意欠款。被告认为原告未经商量直接申请保全公司账户,对公司运营造成了不良影响。
进入庭审阶段后,双方依旧争辩激烈,互不让步。承办法官理清调解思路,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对被告进行调解,让被告认识到,当前经济形势回暖,社会大众对娱乐活动需求激增,公司业务销售量不断增加,要想继续经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还款是最好的方案,且原告在前期已减免部分房租,于情于理,都应以感恩的心对待原告,保存积极的还款态度。经过耐心调解,被告同意在账户解封的条件下分期还款。
之后,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共同调解,被告承诺之后将按照原告约定的期限进行分期还款,希望原告解封公司账户以保障经营。原告表示将只对被告账户中的100万元进行保全,其他资金被告可以自行支配,并承诺如果被告按期还款,将不再追究其违约金责任。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了解,新野县法院始终以提升司法能力,发挥审判优势,提升司法质效为审判理念,不断拓宽涉企纠纷多元化解路径,推动涉企纠纷实质化解,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杜明 赵晓东 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