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4月3日,当事人李某在拿到货款后,电话联系承办法官时兴奋地说道。
李某经营一家销售瓷砖店铺,自2017年至2019年向桐柏县某建筑工地供应瓷砖,由王某进行签收,货款为30余万元,后工程竣工后,仍有5万余元工程款迟迟没有拿不到,与王某协商无果后,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桐柏县法院。
桐柏县法院立案后,迅速启动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当天案件移转至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王某送达应诉材料,并向王某进行释法明理。第二天,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通过网上开庭,最终线上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收到了王某支付的工程款五万元。
该案从立案至化解纠纷仅用了2天,体现了桐柏法院坚持立审执一体化,对涉企买卖合同等营商环境案件启用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的原则,为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供稿:桐柏县法院 陈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