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部署,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通过新野县公安局实施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由淅川县公安局协助执行,4月18日,淅川县公安局将被执行人控制后,新野法院执行局将其带回并予以拘留,被执行人当场履行35000元并签署剩余款项履行承诺书。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供稿:王云 钮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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