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3日上午,桐柏县人民法院环资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韦某当场将拖欠的租金220000元支付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并约定今后按照原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019年被告韦某和某科技公司租赁原告某牧场的场地进行生产经营,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某牧场依约提供了场地,因疫情原因,被告在经营了不到一年时即停工,在支付了一年租金后,被告未再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支付租金义务,一直占有着租赁的场地,未和原告进行沟通协商,为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搬离租赁场地并移走清除场地上的构筑物。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向原被告了解案件情况,在5月23日开庭时,又从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考虑,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被告将拖欠原告的租金220000元当场支付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原告也不再要求解除合同,双方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杜明 胡明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