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
(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沈翔 摄)
12月20日,记者从省委政法委获悉,为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百姓之间矛盾纠纷,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过日子,少不了东家长、西家短。目前我省有人民调解员14.9万人,他们扎根基层,为解决邻里之间矛盾做出了很大贡献。《实施意见》针对人民调解员的选任、队伍管理、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目标任务。
人员选任方面,注重从德高望重的人士中选聘基层人民调解员,注重选聘律师、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
队伍管理方面,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工作保障方面,要求市、县财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适当安排补贴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