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洛阳法院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全市“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让“枫桥经验”这张金名片擦得更亮,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诉源治理
积极探索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善于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与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沟通协作,加强诉调对接,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同机制,始终秉持“尊重群众、为了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法庭审判团队和调解工作室,二者相互促进,通力协作,建立起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纠纷化解体系。
2020年度全市人民法庭共计结案19311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数的22.31%,其中调撤案件7945件,调撤率为41.14%。通过与基层组织搭建共治平台,采用分调裁审的模式快速化解纠纷,完善诉源治理工作。
全面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全市人民法庭大力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努力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针对基层案件特点,优化司法确认,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电子诉讼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探索要素式庭审方式和简化式文书。
2020年度全市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结案17316件,占比89.67%。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4515件,占比23.38%。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的大量适用,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 践行“枫桥经验”新思路
法庭采取就地办案,定分止争,方便群众诉讼,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定期到案件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或社区进行巡回审判、现场说法,加强巡回审判,坚持到偏远地区、老弱病残当事人所在地开庭,通过“旅游法庭”“田间法庭”等多种形式审理案件,建立就地审理、当庭裁决的快速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其中,宜阳县法院推行“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工作机制,即以四个人民法庭为平台,依托全县十六个乡镇的社会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工作站,由四个人民法庭定期定员定岗到辖区巡回审判工作站,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巡回调解等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行了“就地开庭、以调为主”的巡回审判工作形式。
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建设避免群众多跑腿
大力开展智慧法庭建设,强化以智慧法院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约化”,设置法律咨询台、便民服务区,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积极提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案件查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交互式、立体化诉讼服务;与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有效衔接,将影响诉讼进程和效率的事项提前到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化解决,积极推进案件集中诉前鉴定、集中保全等。
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建设。通过将基层法院的执行力量下沉,在辖区人民法庭建立执行中队,实现立审执一体化,避免群众多跑腿。
立案环节,基层法庭利用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及时受理案件,实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等机制;审判环节,综合考虑案件执行,积极从有利于案件执行角度出发依法裁判,强化案件调解率和当庭履行率;执行环节,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由人民法庭对所在辖区审结案件负责督促执行,从根本上方便群众诉讼,有效解决当事人诉累。
洛阳法院将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为洛阳都市圈建设贡献法院力量。(洛阳中院 靳梦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