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仅用3天时间就解决啦,现在政府的工作效率真的提高啦!”。近几天,河南省潢川县草湖路审计局家属楼居民张某心情特别舒畅,神采奕奕,与之前萎靡不振的样子判若两人。
原来,张某居住楼旁边的某公司食堂在做饭时油烟机噪音大,影响其正常生活,多次沟通均没有彻底解决问题,食堂噪音折磨得她神情疲惫。日前,张某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恰逢县委领导同志接访。县委领导同志热情接待了张某,耐心倾听其反映诉求后,立即安排县生态环境局按照“13710”工作制度,当天要与信访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3天内办结,并向其反馈办理情况。
当天下午,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上门开展调查,对现场噪音进行了检测,发现确实超标,执法队员当场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指导书,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保障周围居民健康生活环境。城投公司按照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指导书,第二天便找来供货公司对食堂的油烟机噪声进行整修,将噪音整改到符合国家标准。县生态环境局执法队员在回访的时候,得知信访人张某对噪音极度敏感,即使正常范围内的噪声,其也难以“忍受”。针对这一情况,县生态环境局执法队员进一步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选购最好的隔音材料对噪声进一步隔断,最大限度避免了噪声干扰。
对整改效果,信访人张某非常满意,分别给县委、生态环境局有关领导等发短信表示感谢。
群众对信访办理满意度不仅仅是一种感受、一个数字,还体现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高效执法的成果。今年以来,潢川县信访系统全面推行“13710”工作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当天要研究部署,3天内反馈办理情况,一般性信访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疑难信访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同时县信访联席办加强跟踪督办,做到所有信访事项都要销号清零,件件有结果,从而促进了信访问题有效解决,信访群众满意度总体达到90%以上。(潢川县委宣传部 刘力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