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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发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淅川法院发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2023-11-17 20:04:27 来源:淅川法院

近日,淅川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依法发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是自202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后,淅川法院发出的院内第一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该案中,被告人三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依法应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判决生效后,淅川法院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在案卷上加盖“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明显标识,由档案管理部门予以管理,对相关电子数据设置封存标识和查询权限,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同时依法向被告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一并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未成年人因缺乏法律意识,可能因一念之差误入歧途,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会导致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也可能会让其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而再次滑入犯罪深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犯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在全社会的共同关爱和呵护下,坚定前行的心,跨过路上的坎,重新起航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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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志萍)